
黄女士用尺子量阳台的宽度
这几天家住沙坪坝的黄女士心情很不爽,本来接了新房是件喜事,但她却为新房45厘米宽的阳台伤透了心。昨日她再次找开发商协商解决无果后,决定联合其他有同样遭遇的住户找开发商打一场官司。
据黄女士介绍。她是2006年底买的蓝溪谷地9单元274号的房子,今年5月1日接房时,发现阳台竟是只能容一人侧身而过的狭窄过道!
她立马找来购房合同查看,图纸上的阳台竟没任何具体的数据标志,而该栋楼从24层开始约30户的阳台都是这个样。他们找开发商理论多次没有结果。
记者昨日在现场发现,黄女士的房子有65平方米,客厅外的阳台稍宽约110厘米,而卧室外的阳台只有45厘米。黄女士在阳台上行走只能侧身而过。
“这狭窄的阳台仅一个窗台宽,无任何实际意义。”黄女士说,这种设计很不合理。
昨日记者找到开发商重庆景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石经理,石称,他们是按设计图纸施工的,这样的阳台叫“一步式”阳台。
“当时晓得是这样的阳台我们就不会在这里买房了。”黄女士称,住户都可以证实当时开发商并没说是“一步式”阳台。
石经理说,目前因住户反应强烈,他们已给物管打了招呼,这类户型的住户可以对阳台进行改造,但必须是统一的标准和统一颜色的材料。若住户对此有异议,可请权威部门进行鉴定,并通过司法手段解决。
市建委相关人士称,阳台是室内到室外的过渡空间,是呼吸新鲜空气,沐浴阳光的理想场所,按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住宅阳台的长度与开间相差3米左右,宽度1.2米,就像一个狭长的走道,才能发挥上述功能。(记者 杨登权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