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川法院一离婚案件审理结束后,原告王某仍在法庭深深自责。
原来,服役多年的王某去年底刚从部队退伍回家,经人介绍认识了马某。马某自称是大学生,未婚,曾在新疆工作。相识后,马某很是热情主动,为王某做饭洗衣嘴也甜,并表示自己漂泊多年想早日成家安定下来。王某在部队多年,对感情而言想法很
单纯,认为自己年纪不小了,早日成家也了父母心愿,于是两人认识一个月后就匆匆登记结婚了。结婚第二天,马某就提出想在重庆买房做生意,王某虽犹豫但不愿扫新婚妻子的兴也就答应了,并拿出自己的退伍金8万元存在马某帐上用于交房款。待交完定金签定买房合同后不几日,马某却人间蒸发。王某四处寻找未果。多方打听来到马某老家,马某父母一席话给他当头一棒。从马某父母处得知,马某从上技校起就离家多年,在外没学好,到处行骗,还曾在新疆结婚生子。父母也拿她没办法,希望她早日受到法律的惩罚,由国家来教育她。无奈之下,王某只好起诉到法院先解除这桩荒唐的婚姻关系。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相识时间短闪电结婚,婚后几日,被告便不知踪影,且马某与王某结婚是假,骗财是真,可见双方根本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应准予离婚。
回想起这段短暂的婚姻,王某很是受伤,自责自己太傻。
据了解,近年各地法院受理的这类以结婚为手段骗钱为目的的离婚案件逐渐增多。骗婚者们为了规避法律,已由过去以假身份假结婚的方式转换成利用真实身份和证件以合法登记结婚的手段进行骗婚。在骗取得钱财后,她们多则与男方生活一个月,少则几天便借机溜走,一去不复返。这类离婚案件由于女方下落不明,法院往往只能进行缺席审理。骗婚妇女本以骗钱为目的,结婚时无任何个人财产,一旦离婚,男方就会人财两空。因这样的骗婚行为有件“合法的外衣”即自愿登记结婚,往往难以介入刑事手段。法官提醒人们要提高警觉,尤其闪婚者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以免落入类似的骗婚陷阱,同时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防范这一新型骗婚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