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6月初,重庆市劳动保障局开始向社会公布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从公布之日起,李成贵就发现,办公室的电话就再也没安静过。“几乎都是咨询和投诉的。”这位工资处的调研员告诉记者。
所谓工资指导线,就是根据全市经济状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及人工成本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幅度。按照管理部门的设想,公布这一指导线后,将促使一直处于原地踏步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向前迈进一步———“劳方在协商过程中,找到合理的依据。”
然而,由于不具有强制力这一先天不足,“指导线公布后,根本没有得到企业的理睬”。为研究如何改变这一现状,本月中旬,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召开了一次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经验交流会。在这次会上,首次要求各区县、乡镇、街道逐步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此项工作。
但依靠乡镇、街道的介入,就能改变劳方在工资谈判的“弱势地位”吗?
记者 陈敏
企业:不想干可以走人
“物价在涨,可我们已经很久没涨工资,看着人家单位涨薪,我们提过要求,但都是以谈崩告结。”这是一家企业职工老张发给劳动保障局局长信箱的邮件,这封邮件又转到李成贵所在的工资处办理。
本月初,市劳动保障局制定了企业职工工资指导线,指导线分为三类情况,基准线为15%,上线(预警线)为20%,下线为零增长在5%以内。
只要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达到全市经济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2倍,工资增长幅度可以在基准线15%和上线20%区间内执行。如果企业经营困难,可以安排本企业工资零增长或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在5%以内增长。
在信中,老张说,按照去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23098元算,月平均工资就为1924元。而目前他的工资为2600元,按照工资指导线,他就没有达到全市月平均工资的2倍,就应按增长幅度为15%—20%的区间增长工资。
假如以增长幅度为20%计算,老张的工资应增加384元(1924元×20%)左右。这样算下来,老张月工资就可拿到2984元。这是劳动保障局帮老张算的账,他又把这个拿到公司去讲理,但是却遭来领导的数落:“企业效益没涨,我凭什么加工资。”
最后企业领导还给想加薪的员工抛出一句话:你们待遇已经不错了,如果不想干,可以走人。显然,老张不愿走人,于是,涨工资的事就此打住。“连劳动保障局算的账都不算数,这个指导线有啥用?”老张嘀咕。
对于老张们的抱怨,李成贵认为并不奇怪。他说,工资指导线公布以来,他每天都接到20多个电话,“有咨询,也有投诉”。但目前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情况是,基本上没有企业会按照这个指导线来调整工资。
“就是因为没有强制性措施,现在我们也很头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处称,这种指导线不具有强制力。员工希望按照企业效益与物价涨幅合理上调工资,仅仅靠劳动部门制定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在不同性质的企业中很难实现。由于没有法律上的明确处罚,对于不执行的企业,劳动保障部门能做的也就是做好监测、督促,定期对企业执行工资指导线的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在检查中遇到有异常情况,我们能做的,也只是把没执行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看得到摸不到的指导线
无论如何,刚“出生”的工资指导线就成为摆设,显然是管理者不愿看到的。
据了解,工资指导线是根据目前全市经济状况、物价水平、就业状况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制定。市劳动保障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重庆的这个指导线更倾向于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岗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