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讯 (记者 文 峰)记者昨日从全市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暨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电视电话会上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推动城乡消防建设统筹发展。
去年9月,市政府部署开展新农村消防试点工作,确定了江津中山古镇等7个市级试点镇和10个市级试点村、26个区县试点镇和27个区县试点村,率先探索新农村消防建设路子。
近一年时间的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已有31个试点镇制定了小城镇消防规划,37个试点村在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中明确了消防相关内容,新建市政消火栓550余个、取水口1200余处、消防水池360余个,建立乡镇政府专兼职消防队33支,并配备了一批消防车、手抬机动泵、灭火器等消防装备,农村消防救援力量有所增强。
另一组数据显示,去年,我市农村地区发生火灾2379起,占全年火灾总数的40.2%;今年上半年,这一比例又上升了3个百分点。可以说,当前,我市农村消防安全形势依然严峻。
为推动城乡消防建设统筹发展,确保农村地区安全稳定,市政府决定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把村镇消防规划编制、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副市长刘学普在会上强调,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要在人防上下功夫,要在物防上做文章,要在技防上添措施,各地要严格农村土地建设审批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章建设,在乡镇企业建房、农民自建房和农村集中聚居点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留足防火间距、修建消防车道、配置消防设施,坚决防止“先上车、后买票,先发展、后规范”的发展模式,杜绝先天性火灾隐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