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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频道6月6日电 根据当前全国非典防治工作的形势和重庆市的实际情况,重庆市政府办公厅昨日发出通知,不再实行凡是从疫区返(来)渝人员全部隔离14天的做法,缩小返(来)渝人员的隔离观察对象范围。
通知要求,以下四种情况的返(来)渝人员需要进行隔离观察:经市和区县(自治县、市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卫生部规定的标准认定的非典疑似病人和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非典流行地区返(来)渝的发热人员;非典流行地区返渝的县级以下地区(农村)的返乡民工和其他人员;疾控中心判定应当进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发热待查人员。
对县以下地区返乡民工和其他人员继续实行14天的医学隔离观察。
因公务或商务的来渝人员,有明确接待单位的,其健康检测管理工作由接待单位负责实施。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也可成为对其员工或者客户实行健康检测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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