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一位中年妇和她的女儿手拿绣有"恩重如山,尽职尽责"的锦旗来到区林业局,急切地寻找一名叫陈志君的民警……
这位来自黔江的妇女姓吴,去年3月,吴女士15岁的女儿突然离家出走,经过四处打听也一直都没能找到女儿,几经周折,吴女士将求助电话打到了区林业派出所。值班民警陈志君接到了报警电话。
在获悉吴女士反映的情况后,陈志君内心十分矛盾:自己只是一名行业警察,负责林政案件的查处,寻人并不属于自己的职责范围。但作为一名警察、一名共产党员,强烈的责任感使陈志君毅然决定帮助吴女士寻找她的女儿。根据吴女士提供的唯一线索--一个电话号码,也凭着自己的职业敏感,陈志君先后走访了小龙坎、渝碚路、土湾等地区的旅馆、招待所以及各个娱乐场所。经过近2个月的查找,最终在下土湾一个租赁房中查到了吴女士女儿的下落。
可是在此后,吴女士的女儿又因为种种原因而数次离家出走来到重庆,每次陈志君都费劲周折找到她并劝其回家。今年春节,吴女士的女儿再一次离家出走。万般无奈的吴女士在大年初六又一次找到了正在值班的陈志君。陈志君连夜寻找,终于在深夜找到了她女儿的下落。
陈志君一次又一次无私的帮助,将一个差点误入歧途的少女拉了回来。吴女士特意将女儿带到林业派出所,她们一定要当面感谢这位"不愧为人民警察"的陈警官。见到陈叔叔,吴女士的女儿流着泪跪下了,她向陈叔叔保证"再也不离家出走了,要好好读书"!
无私奉献的精神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养成,陈志君个性中无私的因子已经在他多年的生活、工作中潜移默化地形成了。
1988年就加入中国共产党的陈志君,在转业到林业派出所之前,一直在驻区某部服役。1992年的某天,陈志君在回家途中,发现邻居一个老婆婆突发重病,立即准备将其送往医院救治,但附近很多人都告诫他"不要多管闲事,免惹麻烦",但陈志君毅然将其送到了医院, 并自己垫付了3000多元的抢救费用;2002年,陈志君随部队在青木关施工时,看到一个小女孩掉进了池塘中,陈志君也毫不犹豫地跳进池塘中将小女孩救起……这样无私助人、为民解忧的实例在陈志君身上不胜枚举。
作为一名军人、一个警察,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陈志君没有什么豪言壮语,他把这一切都归于了部队的教育和林业局严正的作风,他只是很朴实的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陈志君的事迹传开后,区林业局和林业派出所先后展开了学习陈志君的活动,把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工作中的大事来办,真正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