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被执法部门告知违章,全车37名乘客只得陪着司机去缴罚款,并为此耽误近两个小时。乘客纳闷:耽误的时间谁负责?
司机刘先生介绍,昨日他驾驶着牌照为渝A 66266的大巴车由主城区开往开县。中午12时许,车在距离鱼嘴收费站约20公里处,他开始超前面一辆大货车。超车后想拐入行车道,但他超的
货车其实是一个车队的尾车,前方还有三四辆车紧随,刘只得在超车道上行驶直至完全超过车队。这时,紧随刘大巴后面的高速公路执法车叫他停下,称刘“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违反有关规定,须到前方收费站接受罚款,并扣留了刘的线路牌。但当刘到收费站缴纳罚款时,却发现办公室无人上班,全车37名乘客只得陪着等,大家怨声不断。刘随后向市高速公路管理处投诉。下午2时15分,刘接到通知,称罚款取消,线路牌也立即退还。
“一会说罚,一会又说不罚,对乘客的耽误应该谁负责?”乘客陆某说。
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一值班人员对此的解释是,经调查,刘的车在超车道上行驶至少有3公里,按相关规定该罚;但当时刘的前方行车道上有3辆连续行驶的货车,刘直接拐过去十分危险,鉴于这特殊情况,不予以罚款。
(记者 陈寒星 实习生 余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