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市201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时间分为五个时段:
1、2009年4—6月(继续教育学院);
2、2009年7—8月(电大);
3、2009年9月—10月(研究生);
4、2009年11—12月(全日制);
5、2010年3月(补拍),共设4个拍摄小组,另设流动拍摄小组1个,每天每个拍摄小组按600人左右安排(双休日正常拍摄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市教委另文通知)。
二、各高校按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各设负责协调联系人3—6名,请各联系人在图像采集期间提供24小时可保持畅通联系的通讯方式,认真、负责地做好所在高校各院、系、班的联络、协调、实施工作,同时各院、系、班须配备10—15名辅导员及学生干部,学校保卫处对每个拍摄点配备4—6名保安人员协助维持现场的次序,并保障学生的安全,使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校联系人应认真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准确无误提供毕业生电子表格的详细资料(EXCEL格式)。
四、学校应在本校安排拍摄场所,每个拍摄点应配3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一间(光线较暗或配有厚窗帘),室内需有220V的电源,电脑1台,登记桌1张,椅子4把,每个房间要能上锁,拍摄场所外面需要有一定的空间,供学生排队、休息使用,提供饮水、药品等,同时,请各校在每个拍摄点现场提供电话1部。每个院校的拍摄点的具体人数及拍摄时间按照市教委制定的日程安排表进行实施。
五、为使拍摄工作顺利进行,每个有毕业班的院校设联系人一名,负责和新华社拍摄人员接洽、组织学生、当场核对资料等工作。为加快拍摄进度,请各高校为新华社拍摄人员提供电脑、打印、食宿、器材搬运、车辆等。
六、新华社拍摄人员每天开始拍摄前,应与学校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请学校联系人详细填写《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中下列内容:
1.学校名称:请填写学校全称。
2.通讯地址:请注明详细的学校(院)地址、门牌号及邮政编码。
3.联系人、电话:请用正楷字写姓名,联系电话前请加区号,以便联络。
4.学校代码:请填写国家教育部注册备案的五位代码。
新华社拍摄工作人员在学校联系人的监督下,在《综合信息采集登记袋》上填写进校时间和开始拍摄时间等;每天拍摄完毕填写结束时间,联系人和拍摄人员双方签字认可。
七、参加拍摄的学生在拍摄前应认真核对《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上的本人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及时报告负责老师并更正错误信息,签字确认无误后,记下本人拍摄序号,拍摄时报摄影师。
八、学校应根据拍摄计划安排表,按时间将学生以"系"或"班"为单位严密地组织起来,新华社拍摄人员进入学校后,将以"系"或"班"为最小拍摄单位进行拍摄。
九、信息采集费按教育部及新华社的规定收取。不得多收或与其它费用合并收取。由学校按系、班代收学生采集费后,交给新华社财会人员入帐。
十、学校在提供电子表格的资料时,应注明该生的毕业时间,便于在制作、上网校对区分。
十一、新华社拍摄人员、辅助人员实行《采集工作证》挂牌上岗服务制度。重庆地区采集工作证无新华社重庆分社钢印章的,一律无效。学校可以拒绝其拍摄并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新华社重庆分社。
十二、毕业生图像信息照片及光盘,由新华社于2010年6月份前分批次返给各高校,各高校在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时,必须带毕业生身份证号码和相片数字图像信息。各高校应按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上报材料和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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