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中心 | 区县 | 时政 | 财经 | 政府 | 社会 | 言论 | 舆论 | 论坛 | 学校 | 房产 | 美女 | 娱乐 | 旅游 | 美食 | 健康
·渝川合作共创“中国经济第四极”
·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2007重庆春季糖酒会专题报道
 您的位置: 首页 >> 重庆政务 >> 地方法规 >> 正文
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
2007年04月16日 11:04:28  来源: 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渝府令第 204 号     

    《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已经2007年3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七年四月四日     

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护好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地区的森林、绿地资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缙云山、中梁山、铜锣山、明月山地区(以下简称“四山”地区)进行的各类开发、建设及其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对“四山”地区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实行管制。

    “四山”地区的开发建设管制遵循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兼顾经济发展需要的原则。

    “四山”地区划分为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对各区域内的开发建设活动分别实行严格管制、重点管制和一般管制。

    第四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管制工作。

    市土地、林业、园林、环保、建设、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四山”地区的开发建设管制工作。

    第五条 “四山”地区涉及的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共同做好“四山”地区的开发建设管制工作。

    第六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土地、林业、园林、环保、建设、水利、文物、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编制“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划应当明确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的具体范围和具体管制要求。

    第七条 “四山”地区的下列区域为禁建区:

    (一)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二)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

    (三)森林公园的生态保护区;

    (四)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五)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及其迁徙廊道;

    (六)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七)森林密集区;

    (八)城市组团隔离带;

    (九)因保护、恢复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需要禁止开发建设的其他区域。

    第八条 “四山”地区的下列区域为重点控建区:

    (一)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及外围保护地带;

    (二)风景名胜区的一般景区;

    (三)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四)现有林地、绿地;

    (五)因保护、恢复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需要重点限制开发建设的其他区域。

    第九条 “四山”地区除禁建区和重点控建区以外的其他因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需要限制开发建设的区域,为一般控建区。

    第十条 禁建区内禁止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但下列活动除外:

    (一)排危抢险;

    (二)村民自用住宅建设;

    (三)道路、铁路、码头、桥梁、电力线路、通信线路、输气(油)管道、水利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及其必要的附属设施建设;

    (四)军事设施建设;

    (五)重要的公益性项目建设;

    (六)因生态环境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文物保护需要进行的建设。

    法律、法规对特定区域的建设管制严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 重点控建区内禁止下列开发建设活动:

    (一)开山、采石、建坟;

    (二)开矿(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的除外);

    (三)住宅类房地产开发;

    (四)新建、扩建工业项目;

    (五)新建、扩建办公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但列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的旅游开发项目除外;

    (六)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其他开发建设活动。

    第十二条 一般控建区内禁止进行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的开发建设活动。

    第十三条 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内现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和严重影响自然景观的建(构)筑物和设施应当逐步关闭、拆除或搬迁至区域外。

    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内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建设项目,其规模、体量和建筑风格必须严格控制。

    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内村民自用住宅建设的用地标准和建设规模,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涉及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内开发建设内容的各类城乡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必须符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划;不符合的应当及时调整,未调整的不得作为开发建设的依据。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制定或调整涉及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内开发建设内容的各类专项规划及其详细规划,规划在上报审批前,必须征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五条 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或村级规划;未批准详细规划或村级规划的地区不得批准任何开发建设项目。

    第十六条 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的所有开发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及其他法定审批手续。

    下列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详细规划,并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再依法办理规划审批和其他审批手续:

    (一)禁建区内除排危抢险工程及村民自用住宅建设以外的所有建设项目;

    (二)重点控建区内建筑规模大于5千平方米的建设项目。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含排危抢险工程),应当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再依法办理规划审批和其他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的管制工作,组织本级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加强对禁建区、重点控建区和一般控建区开发建设活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级政府管辖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市级有权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市和区县规划、土地、林业、园林、环保、建设、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开发建设,以及毁林、占绿、破坏生态环境、风景名胜资源等行为及时查处;对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违法案件,应当依照市人民政府整合执法资源、实施执法联动的有关规定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开发建设,由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对继续违法开发建设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对逾期不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和设施并恢复原状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由区县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强制执行。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审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项目,由市或区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撤销,并依照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被撤消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立即停止实施,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由审批机关承担。

    第二十一条 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编制、调整或批准有关规划的;

    (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办理开发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

    (三)不依照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规定履行职责并造成后果的。

    第二十二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定的审批行为和开发建设行为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向有权查处的其他主管部门及时移交举报材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打印】 【纠错】 【评论】 【主编信箱】 【在线投稿 (责任编辑: 李元元 )
  新华网重庆频道诚邀广大网友投稿,您可以用相机或手机记录下身边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请将作者、拍摄时间、地点和简要说明连同照片发给我们,我们将精选其中的好图、美图在页面上展示,让所有新华网友共赏。[投稿]
 精选图片:                                          更多

第26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揭晓

太平洋西岸的世外桃源.沙巴

英王子威廉和女友分了

让我告诉你什么才叫创意

梅婷华丽写真粉嫩妖娆
瑞成商都2-3楼改装 众品牌低价出清 解放碑商都少淑装特卖 中庭运动品牌大型特卖
“感谢月”送3重好礼兑超值惊喜 四月春满园 精彩在赛博 时尚电子产品超级特卖会
 滚动新闻:                                          更多
时政 | 重庆将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社会保险
社会 | 天然气表“自动”转 原来是漏气惹的祸
区县 | [涪陵]市民救下重庆最大野生胭脂鱼
舆论 | 指示牌写“掉头” 驾驶员喊郁闷 图
体育 | 奥运门票昨起预售 重庆设8个代售点
人物 | 时代先锋 党员杨再贵甘做村里免费义工 图
记者
| 重庆将招募5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
美女 | 3款新鲜感 迷人发式攻略
旅游 | 重庆打造100个旅游大项目
健康 | 提醒:18岁前做人流患乳腺癌几率翻一倍
网罗万象 | 交女友隐瞒财富装穷 说真相露富气走女友
财经 | 浙江富豪开价值1800万私人飞机来渝出差(图)
法治 | 力哥搬货物摔倒受重伤 法院判决雇主赔钱
区县 | [黔江]书记发起募捐 15万救助打工仔
言论 | 《热点时评》欢迎网友投稿
科技 | 20元可看100幅名画 法形象派绘画名作展出
服务 | 新华社重庆分社房屋租赁公告
教育 | 新"勤工俭学"项目 女大学生热衷兼职做伴娘
娱乐 | 吴宇森《赤壁》周润发遭遇下课危机
美食 | [图文]蔬菜价格普遍增长一倍
汽摩 | 长安CV8概念车将亮相上海车展
新龙门阵 | 【新解】司马相如追文君 是“劫财骗色”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重庆频道”。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方式:新华网重庆频道编辑部 电话:023--89187062
关闭窗口
 新华网检索
组合检索 帮助说明
 重庆新闻快递         更多
·国有重点企业一季度利润8.7亿 同期增长666%
·重庆拟建专门的航空工业园 前期投资10亿元
·重庆高速路公布48处长下坡弯道和多雾段(图)
·央视启动"倾国倾城"活动 我们为重庆投一票
·直辖十年:长寿湖养鱼40载老渔民变千万富翁
·重庆市公安局:举报自行车盗贼最高可奖五千元
·入围良好认证试点 渝企农产有望直接出口欧盟
·浙江富豪开价值1800万私人飞机来渝出差(图)
·剧烈天气变化:今天晚上明天早晨又有雷雨大风
·主城上周末14辆汽车起火 消防出警率是往日3倍
 编辑导航
市科委主任周旭将做客新华网,征提问
重庆直辖10周年专题网站 | 生态旅游年
"重庆高温劳保法"网上立法听证会
 图片新闻           更多

时代先锋 党员杨再贵甘做村里免费义工 图

库区首次跨区县联合清漂
 重庆图片秀          更多

未来国际

重庆新景点:洪涯洞
 网民观点           更多
·市科委主任周旭将做客新华网,征提问
·【精彩贴图】鸟瞰成都重庆…城市差距
·4直辖市PK5计划单列市,哪个组更强
·【精彩贴图】:重庆_洋人街女巡警
·【网友原创】:涪陵人看重庆
·夜景灯光表演 重庆魅力夜景再上台阶
·测试:你是不是正宗的老重庆
·重庆车主网上抵制洗车涨价 该不该涨
·实拍2007 BMW重庆体验会 组图
·看看重庆长江大桥大堵车什么样的 图
Copyright © 2000 - 2006 CQ.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通讯社重庆分社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