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徐敬业
科学发展观,是党的十七大报告的一个鲜明而突出的亮点。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
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和推动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开创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局面提供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牢固树立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
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始终把服务发展、保障发展、促进发展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准确把握发展是第一要义的科学内涵。“第一要义是发展”,揭示和概括了发展在科学发展观全部内容中的首要地位,指明了发展的重要性。全面把握发展的内涵,至少应当包含三层意思:其一,发展是第一位的,是绝对的。离开发展,就无所谓科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要是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抓住发展,就抓住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就抓住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其二,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显著成就都离不开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正是因为坚持发展,才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开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境界。其三,又好又快的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实现的目标,同时也是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有效的最好的标准。(二)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一是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紧贴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发展所需要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政府服务环境。时刻关注发展的宏观走向,牢牢把握发展的大势,增强服务发展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二是牢固树立保障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着眼于实现党委和政府提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发展稳定之中,努力保障科学发展。深入研究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进行纪律检查和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及时解决严重影响发展和改革的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三是牢固树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理念。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全局中去谋划和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既严明党纪政纪,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支持改革创新,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着力把以人为本融入反腐倡廉建设之中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一)把以人为本体现到“三个更加注重”之中。“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党的十七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把以人为本体现到“三个更加注重”之中,就要求我们:一是把以人为本融入反腐倡廉教育和监督之中。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通过开展不同形式、具有特色的教育培训,使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既有共性,又有个性,富有实效。立足于关心和爱护干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作提醒,避免出现更严重的问题。二是把以人为本融入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之中。就重庆而言,要重点抓好 “定期听取群众意见”、“反馈信访核查结果的试行办法”等爱民亲民制度的落实,将以人为本融入推进重庆统筹城乡教育、医疗、社保、土地、户籍等改革措施之中,使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
(二)把以人为本体现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之中。一方面,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督促和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纠正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安全和坑农害农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相关领域、行业和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富民、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另一方面,积极创新载体,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按照党的十七大“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的要求,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和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继续办好“阳光重庆”节目,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民主质询听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等制度,有效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认真组织开展好“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工作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及时将考核、评议结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情况和纠风、执法监察取得的成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或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增强群众监督的信心,调动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
(三)把以人为本体现到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之中。一方面,坚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正确使用案件检查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的内部管理和监督,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正确把握政策,注重保护和挽救干部。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及时澄清对干部不实的举报反映,为其消除影响,轻装上阵,为干事创业者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按照这一基本要求全面、稳妥、持久地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树立全面发展的观点,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推进,要在三个方面着力:一是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深入到各个领域。二是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只有始终坚持这个方针,才能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正确方向,才能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的工作机制、体制和制度。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和巡视制度等,保障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推进。
(二)树立协调发展的观点,稳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稳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应重点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同时又有赖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和谐社会发展成果的支撑。因此,必须同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使之协调发展。二是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的关系。反腐倡廉建设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核心内容;同时,反腐倡廉建设又对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必须全面推进,不能顾此失彼。三是处理好反腐倡廉建设各方面工作的相互关系。反腐倡廉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项工作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通盘考虑,又要重点突出,充分发挥综合效应。
(三)树立可持续发展的观点,持久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的十七大把反腐倡廉工作上升到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更加明确地展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持续发展的,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必须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深入持久地向纵深推进,使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新成效,把消极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程度。
四、紧紧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切实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就是从整体上把握各个局部以及这些局部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各个部分的作用,形成整体发展的合力。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就必须坚持这一根本方法。
(一)统筹兼顾惩治与预防,更加注重预防。一是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增强查办案件的威慑力,为预防腐败创造前提条件,又要认真分析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水平。二是切实加大有效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深化体制改革,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建立健全有关廉洁从政的法律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为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的体制性障碍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坚强的保证。
(二)统筹兼顾纪检、监察两项工作,注重发挥各自优势。一是充分发挥合署办公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在行政监察工作中,要利用纪律检查机关组织协调的职能和手段,统一协调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办案,进一步增强行政监察的效力。在纪律检查工作中,也要利用行政监察工作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促进纪检机关更好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二是注重发挥单项职能作用,防止“单打一”。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有的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地存在以纪委职能代替监察职能,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现象。因此,在发挥纪检机关职能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深入研究行政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以及法律制度,做到以廉政监察为主向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廉政监察三者并重转变,从侧重对个人监督向对个人、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监督转变,从临时性的联合检查向经常性专业化的检查转变,不断增强行政监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