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08)第5号
2008年5月23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刘澜平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卢君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唐文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樊非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强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波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彭贵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泉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肖淘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赵虹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徐萌、朱晓、阎杰、张凤彬、邹小莉、黄赋强、董华、徐宾、田晓梅、王敏、李季宁、刘玉妹、李佳、刘兴旺、郭晓丽、骆勇、赵翎、童盛章、侯智权为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兰光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郑峰嵘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先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邹绍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杨超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贺少锋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洪涛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林杰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石磊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胡蓉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张小明、李开学、代贞奎、陈秀良、江信红、彭超、袁文、钟宇斐、蒋学武、尹华、刘杨兵、文林华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免去:
张敬军、尹渝坪、陈春明、钟明德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杨超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峰嵘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张凤彬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戴智权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曾理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5月23日